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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解读:正式版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改动了哪里?

2017-06-29 09:16:25来源:
摘要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树超 今天,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宣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恰当性治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配套宣布了6大年夜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树超

今天,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宣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恰当性治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配套宣布了6大年夜类营业参考模板,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证监会2016岁尾宣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恰当性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供给指导。

完美后的《指引》分为总则、一般规定、投资者分类、基金产品或者办事风险等级划分、通俗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风险匹配、附则等6章,共计55条规定。

与6月15日公开宣布的《收罗看法稿》比拟,正式宣布的《指引》对此前的规定做出了多处修改,基金君梳理和整顿如下:

将部分细节性条目修改为原则性规定

1、删除周全性和及时性原则的条目

《收罗看法稿》原文

第6条【指导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在实施投资者恰当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指导原则:

(二)周全性原则。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将投资者恰当性治理作为内部控制的构成部分,将恰当性治理贯穿于基金发卖的各个营业环节,并覆盖发卖的全部基金产品或者办事。

(四)及时性原则。投资者的风险遭受才能评价应当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基金募集机构过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或者办事时,需从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遭受才能评价;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风险分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点评:正式宣布的《指引》删除了《收罗看法稿》中周全性和及时性原则,保存了投资者好处优先、客不雅性、有效性、差别性等原则,投资者风险遭受才能评价的更新将由募集机构结合原有安排自行肯定,这将赐与机构必定的灵活性和自立权。

2、简化回访内容的请求

《指引》原文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已知晓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风险以及相干风险警示;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本身的风险遭受才能等级、购买的基金产品或者接收的办事的风险等级以及恰当性匹配看法;

(四)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掉;

(五)基金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动。

《收罗看法稿》原文

(一)进一步核实通俗投资者身份,确认其购买的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信息;

(二)确认通俗投资者是否已充分懂得所持有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特点和风险,是否懂得自身风险遭受才能,是否懂得匹配情况;

(三)懂得发卖人员是否在发卖环节充分告诉通俗投资者持有基金产品或者办事的具体信息及风险;

(六)确认通俗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诉渠道。

对购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通俗投资者,还应确认其是否签订购买产品相干协定和风险揭示书。

点评:可以大年夜比较中看出,《指引》简化了关于回访内容的请求,重点将存眷度集中在通俗投资者是否懂得产品、办事风险以及匹配的情况。

简化操作步调和流程减轻机构和投资者包袱

第21条【懂得投资者信息的操作法度榜样】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在为投资者开立账户时,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的情势,向投资者供给信息表,请求其填写相干信息,并遵守以下法度榜样:

1、删除对未成年人开户身份证实文件的规定

《指引》原文


第20条前2款懂得投资者信息要包含但不限于《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

天然人投资者还要供给有效身份证件、出身日期、性别、国籍等信息。

《收罗看法稿》原文


1、删除公示投资者分类办法、标准、法度榜样的描述

《收罗看法稿》原文

第20条前2款【懂得投资者信息的具体内容】懂得投资者信息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

小我投资者还应当供给有效身份证件、出身日期、性别等信息。因遗产持续等原因申请开户的未成年人,还须供给被持续敌逝世亡证实、有效亲属关系证实、经公证有效的遗言或遗赠赡养协定、监护人的身份信息及监护关系证实等文件。年满16 周岁未满18 岁、以本身的劳动收工资重要生活来源的天然人,还须供给相干任职证实、收入证实或劳动关系证实。

点评:《指引》删除了未成年人开户身份证实文件的规定,因为行业对未成年人开户已经有过响应安排,《指引》不再赘述。

2、删除拒绝发卖产品或办事的表述

《指引》对词攀类类似规定删除,不再赘述。

(四)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工作停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结不雅以及投资者类型告诉投资者。

《收罗看法稿》原文

第28条第2款通俗投资者拒绝填写风险评估问卷的,基金募集机构应当拒绝向其发卖基金产品或者办事。

点评:相干条目在证监会宣布的《办法》中已经有了明白规定,如,托缀方不供给规定的信息、供给信息不完全的,经营机构应当拒绝代销产品或者供给办事;投资者不按照规定供给相干信息,供给信息不真实、不精确、不完全的,应当依法承担响应司法义务,经营机构应当告诉厥后不雅,并拒绝向其发卖产品或者供给办事。

法律顾问:北京开创律师事务所(郭仲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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